永定检察:立足三个基点 打开未检综合履职新格局
2024-01-24 10:15:2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 杨万浓 谭家慧 | 点击量:7492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杨万浓 谭家慧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既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具体举措,也是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现实需要。2023年以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立足三个基点,打开未检综合履职新格局,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抓住“要点”,提升线索发现能力

整合办案资源。充分发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组建“菁菁之窗”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将民行、公益诉讼业务专家纳入综合履职办案组,就涉未成年人其他三大检察提供专业咨询和业务指导,整合“四大检察”专业资源,强化办案力量。

拓宽线索来源。一方面,同步将未成年人是否存在不良、严重不良行为,重点领域、场所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可能涉嫌综合履职内容纳入社会调查或讯问、询问等取证范围,密切关注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是否遭受损害等问题。另一方面,发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作用,利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巡讲、专项督导等途径,摸排履职线索。

完善办案机制。建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倒查和必查机制,强化系统审查意识。如,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逐案倒查背后是否存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未履行到位问题,一并审查家庭监护、学校保护、社会治理等问题。同时,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机制,强化与检察机关其他未成年人保护职能机构的沟通协作,畅通线索移送渠道。

解决“弱点”,强化调查取证实力

实现涉未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对发现的涉综合履职线索引导调查,全面有效收集、固定证据。如在案件提前介入一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案发前长期居住在某宾馆,遂及时引导侦查人员围绕住宿、支付记录,是否履行五必须义务,民宿的经营、管理方式等调取证据。这些证据虽对刑事处理意义不大,但对后期涉未公益诉讼办理具有重要作用。

将补充侦查与自行调查相结合。对于在涉未刑事案件中发现的综合履职线索,除依托补充侦查寻求公安机关的协助调取证据外,办案组还通过走访案发现场、梳理过往案件、补充询问、联合执法等方式补充证据。如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案发地点在某电竞酒店内,检察官就未成年人在电竞酒店的活动内容、位置、是否登记询问等内容补充开展询问,并对该电竞酒店以及类似场所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未成年人禁入标识进行实地走访查看,完善公益诉讼证据。

争取外脑助力与支持。一方面,借助特邀检察官助理,对办案中专业性“疑难杂症”实施对症下药,以“外脑”赋能,助力检察官破除专业知识壁垒。如在办理涉酒吧公益诉讼诉讼案件中,特邀检察官助理就管辖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等内容出谋划策。另一方面,有序拓展司法社工职能,有效寻求检察技术部门、司法警察协助调查,提高调查质量。如,在一起涉学生欺凌案中,引入司法社工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疏导,综合评估欺凌对未成年人的心理伤害程度。

聚焦“痛点”,夯实综合保护效力

凝聚各方共识,积极争取支持。对于涉及多方面、多部门等复杂问题案件,单凭办案组力量难以完成。可积极向上级部门寻求帮助,如,对一起综合履职事项系市级行政机关主管的问题,及时向市院汇报,从调查取证到确立行政机关法定职责等联合开展工作,后报请市院指定管辖获得支持。同时,加强检行磋商,及时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听证,力争凝聚行政机关和社会各方力量,取得共识。

突出问题导向,促推诉源治理。坚持对个案背后的未成年人保护突出和深层次问题一体履职,强化监督。共开展综合履职10件,对宾馆、电竞酒店、酒吧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校园安全等不同领域问题启动行政公益诉讼,通过公开听证、制发磋商函、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促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针对家庭、学校等问题,制发个性化“督促监护令”24份,开展一对一或集中家庭教育指导 5次,开展网络、性侵等专题法治宣讲20余次,为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长营造更好环境。

强化跟踪监督,实现长治长效。为避免止步于“个案”纠偏,永定区检察院举一反三,以联合检查、专项督导、座谈会商等多重方式跟踪监督。尤其对于难根治、易复发、易反弹的未成年人保护顽疾问题,坚持“没完没了”持续监督跟进,从根本上实现以“我管”促“都管”。如,在一起针对校园安全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结案后,永定区检察院联合永定区教育局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治理行动,并先后深入部分学校开展专项督导,切实巩固治理成效。

责编: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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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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